“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女士违反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转移给‘第三者’洪先生,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在离婚两年后,彭先生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陈女士对洪先生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洪先生返还财产573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8月2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赠与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一审法院认为,陈女士向洪先生赠与款项的行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赠与行为无效,一审判决洪先生向彭先生返还338万余元并支付利息。一审判决后,彭、洪二人均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法院予以改判:撤销一审民事判决,驳回彭先生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作出判决(创意配图/据图虫创意)
男子起诉前妻婚内向他人转账57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