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据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消息,此前备受关注的防城港“亮证姐”侯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从8月3日调查组做出调查通报,到如今“亮证姐”被行政拘留,体现了当地雷厉风行的处理态度,也亮出从严管好公职人员“身边人”的决心。法律之下没有特权,谁耍特权就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不过,这一次对“亮证姐”治安拘留的处罚决定书里,也有三个细节问题值得关注和严肃对待:
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一度公开了案件的男司机李某某的全名。或许是意识到了不妥,平台随后做了改正;
二、侯某某构成“招摇撞骗”,为什么从轻适用了“起罚点”五日行政拘留,且没有并处罚款?
三、处罚决定书在已经重新编辑的情况下,为什么还留下了段尾两个句号的文字编校差错?目前在第二次重新编辑后,才做了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