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后,股东可进一步复制股东资料。
由于上市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流通的特殊性,一些受访人士认为,股东名册属于“敏感信息”,其查阅和复制涉及多方利益,相关方对股东获取上市公司股东名册的行为,应予以适当的规范和限制。
截至目前,A股只有极少数上市公司出台了《股东名册查阅制度》。对于如何在保障股东权利的同时,约束其行为,并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不受影响,市场或许还需要做一些工作。
牛散与律师起争议
日前,一位小红书博主发文称,其在行使股东权利查阅上市公司股东名册时,遭到上市公司所聘请律师的“辱骂”,该博主称要“坚决投诉”。
配图显示,该博主向*ST立航发送了查阅股东名册的邮件,要求查阅公司最新一期前50名股东的名单;其在邮件中附上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沪市股东卡。
综合多方信息,该博主系知名牛散谢恺。
公开资料显示,谢恺出生于1988年,上海黄浦区人士。有报道称,他以6000元起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