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中,司法裁判明确要求持续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9月1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涉人工智能案件审理情况并通报8起典型案例。
“涉人工智能案件增长较快,纠纷类型也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主要涉及著作权权属、侵权,网络侵权责任,网络服务合同等案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长新表示,涉人工智能案件司法裁判不仅是对个案技术与法律层面的裁判,更承载着对科技伦理、创新激励与权益保护进行平衡的价值引导功能,深刻影响着技术发展方向与社会伦理规范的形成,“在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要以规则之治引导人工智能向有利于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发展。法院应持续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尊重创新主体的智力投入,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比如,在全国首例“AI文生图案”中,法院探索认定人利用AI生成的图片构成作品,应当予以保护。
案情显示,原告李某某于2023年2月使用Stable Diffusion模型,通过设置参数、输入提示词生成一张具摄影风格的少女肖像,并于同月发布至小红书平台。其后,被告刘某某在百家号发布文章时使用该图作为配图,截除原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