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企业应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驾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不得暗示消费者可以视驾驶辅助系统为自动驾驶系统。据悉,《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不得误导消费者
《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应当在车辆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显著位置和用户手册中显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以便于消费者阅读、理解和操作,避免驾驶员将组合驾驶辅助功能视为自动驾驶功能使用。企业应当开发、使用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密切监测驾驶员的驾驶状态,在驾驶员出现脱手、睡眠等脱离动态驾驶任务的情形时,及时采取语音警告、方向盘震动、限速、靠边停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