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备受广大网友关注的“网红罗大美遇害案”有了最新消息。10月29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罗大美妹妹小尚处获悉,该案在一审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提起上诉。
据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三被告人依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

罗大美的妹妹和母亲
10月29日,罗大美的妹妹小尚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确认,该案的三名被告人余金生、沙玉姣和杨恒均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法院提出上诉。
小尚还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向检察院正式提交抗诉申请。据小尚提供的抗诉申请书显示,被害人家属现申请检察院抗诉。具体理由如下:杨恒不属于抢劫罪中的从犯,在抢劫过程中,余金生、沙玉姣、杨恒共同预谋、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实施犯罪,均系主犯。杨恒应该对抢劫所得的所有损失与余金生、沙玉姣共同承担退赔责任,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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