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委巡视组原正厅长级巡视专员、一级高级监察官申勇受贿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至2024年,申勇利用担任贵州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省委巡视组正厅长级巡视专员、一级高级监察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82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申勇的刑事责任,申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申勇受审画面 图据毕节中院
公开简历显示,1964年5月出生的申勇是贵州仁怀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曾在贵州省委组织部工作,历任人才工作处副处长、干部五处处长等职。2014年8月起,他任贵州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6年9月起继续任贵州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同时任贵州省纪委派驻贵州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长。此后,他历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