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我妈时是17岁,第一次开庭实际是18岁,第二次开庭宣判时是19岁,我希望20岁的时候(人贩子)能受到严惩。”9月19日,近19年前被抢男婴姜甲儒在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说。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9日宣判,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某东、王某勇无期徒刑;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一万元;支持附带民事诉讼的20万元。
今年4月2日,案件第一次开庭,法庭上,身高一米八左右的18岁小伙姜甲儒,直视着面前4名涉嫌在18年前拐卖他的被告人,等待他们接受法律的审判。历经18年,曾身强力壮入室抢婴贩婴的人贩子,有的白了头,有的秃了顶……

▲姜甲儒与母亲合影
“这是正与恶的对视!”经历17年漫长又痛苦的寻子之路的姜甲儒母亲乔守芬说。姜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