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不到三年,佛山26岁女子陈某某因坚持离婚,被丈夫杨某东开车连撞并持刀捅刺,身上留下136处创口,当场身亡。
案发后,杨某东被诊断为抑郁症。7月30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东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构成故意杀人罪,按罪应处极刑,但考虑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所引发,杨某东在案发时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判赔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共计73382元。
这一判决引发被害人家属强烈不满,尤其质疑杨某东“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陈某某的妹妹陈默(化名)对中国新闻周刊指出,杨某东在案发前一天曾搜索 “心脏位置”“刀穿过心脏会死吗”“丈夫杀害妻子后自杀后果”等,并在网上购买了三把刀具,还询问姐姐的行踪,显示其有预谋。

案发前杨某东的浏览器搜索记录(受访者提供)
就在该案宣布判决的同月,广东惠州“冷某敏杀害了7个月大侄女”案开庭。两次司法鉴定均显示,冷某敏作案时处于抑郁发病期,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