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时报
离婚判决墨迹未干,父亲就盯上了女儿名下的房产。以监护之名,行利己之实,这笔千万财产谁说了算?

父亲离婚后将女儿名下1160万的房产私自赠与自己 图为离婚证
父亲私自代理未成年女儿
与自己签订赠与合同
王先生与张女士于2001年登记结婚,并于2002年生育一女王粒(化名)。2007年,双方以王粒名义购买一房屋。后来,王先生与张女士离婚,最终王粒由王先生抚养。因以王粒名义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予以分割。离婚后,王先生于2016年以王粒代理人身份与自己签订赠与合同,将以王粒名义购买的房屋无偿赠与自己,后自行办理过户登记并出售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