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消费者吴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她在淘宝平台购买一辆价值3.2万元的电动三轮车后,发现车辆实际参数与商家宣传不符,在“7天无理由退货”期间申请退款,却被平台驳回。
女子反映——
3.2万元网购农用电三轮欲改“摩旅房车”
收货后发现与商家承诺不符
吴女士介绍,她于7月28日在淘宝店铺买的电三轮,“我买这个农用三轮车,就是为了给车的后方搭建房箱,准备改装成适合摩旅的小房车,我以前见过别人改的车,只要不超载超重就可合法上路。”
吴女士回忆,购买前,她向商家明确表示了自己购买此车的用途,并多次向商家确认该车是否可以乘坐两人,商家称此车载重3吨,完全可满足吴女士的需求。随后,因吴女士的“特殊要求”,商家又为她推荐了一款未在店铺内上架的型号,并通过微信指导,让吴女士在淘宝平台上分两笔支付了3.2万元的购车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