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法院对蓝山县“90后”乡镇医生刘某赟涉嫌强奸两未满14岁幼女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强奸罪定罪,改判为有期徒刑六年。
这一结果较一审的八年刑期减少了两年。判决书指出,改判的理由是“刘某赟在犯罪过程中未使用暴力、威胁等恶劣手段,亦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刑期的变化,叠加被告父亲的检察官身份,使案件迅速成为舆论焦点。刘某赟的父亲刘志军曾任蓝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全程以近亲属身份担任儿子的辩护人。
这是继河南南阳市镇平县法院法官毕祺祺为其母“涉黑”案辩护后又一起近亲属担任辩护人的案例。刑事诉讼法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而“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舆论关注的另一焦点,是被害人索赔诉求与判决的巨大落差。作为被害人之一的来某某经诊断为“抑郁状态”,曾出现自伤自杀行为,并因此次事件被迫转校。她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刘某赟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等共计215.2万元。
一审法院判赔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286.24元,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判八年
刘某赟是蓝山县某镇卫生院编制内职工。而与他通过社交软件结识的中学生来某某,生于2009年10月。
2023年9月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