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修工地现场
父母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的监护职责。
因无人帮忙照看小孩,杨林夫妇外出务工时将女儿小囡带在身边,不料小囡意外坠亡。究竟谁该对小囡的意外身亡负责?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对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厘清各方责任。
4岁女孩在装修工地坠亡
杨林与李红夫妇都是木工师傅,两人婚后育有女儿小囡。2023年8月,杨林夫妇接受老乡林涛安排,前往谢强夫妇位于北流市某小区13楼的新房安装定制好的衣柜。
2023年8月14日上午,杨林夫妇带着4岁多的女儿小囡在谢强夫妇的新房干活。衣柜安装完毕后,谢强要求杨林夫妇帮忙安装地脚线。17时左右,谢强来到新房查看装修完成情况。17时30分左右,小囡发生意外,从屋内一间没有安装好玻璃的房间的窗口坠落到楼下,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当天,杨林夫妇自行支付医疗费4970.87元。闻讯赶到的林涛支付了5000元给杨林夫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