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12字评论被行拘5日,最终高院改判撤销“行政处罚”
湖南湘阴县人肖某良因发表一句12字评论,被当地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拘5天于2年后翻案一事,登上热搜引发热议。
8月8日,大河报《看见》记者联系到肖某良,他表示自己已收到法院判赔的2377.6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另外,他主张湘阴县公安局支付其9.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北京康达(郑州)律师事务所姚坤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开展内部追责程序。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表12字评论被认为“寻衅滋事”,2年三审获翻案
肖某良称,2023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