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两起无人机“黑飞”被处罚案例。

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范围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7月20日晚,陈某某在昌平区南口镇附近擅自施放无人机,被昌平警方查获。经询问,陈某某承认自己未经批准擅自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陈某某予以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10日晚,杨某某与其朋友姜某某、李某某一起到海淀区凤凰岭景区游玩期间,擅自放飞无人机拍摄风景。经询问,杨某某承认未经批准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