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开始混社会,22岁开始个人或伙同他人先后奸淫多名未成年少女,23岁建立“社团”,以“社团”老大发号施令,胁迫、引诱、欺骗未成年女性加入“女团”,利用组织势力和影响对成员进行强制或威慑。
仅仅是2018年底至2020年8月,被告人周某依托“热心社团”微信群,伙同组织成员,教唆、引诱、欺骗、胁迫众多未成年人有组织地实施强奸9起、寻衅滋事36起、盗窃34起、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造成2人轻伤、8人轻微伤,被吸纳进入社团遭到利用和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达到百余人。

法院作出判决,图为法槌(资料图/图虫创意)
9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一起刑事裁定书,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聚众斗殴罪,强制猥亵罪,组织未成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