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孩子出生第二天,就被医院介绍的月嫂喂奶导致窒息。医院说已经没有必要抢救了。”9月12日,湖北黄石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儿子在医院抢救20天生死未卜,妻子情绪濒临崩溃。
记者注意到,收费票据背后印制的《服务协议》,约定了各种伤害事件的责任方分别是客户或者月嫂,未见有公司承担何种责任的条款。
月嫂喂奶致新生男婴窒息
家属:已抢救20天,医生说没抢救必要了
刘先生介绍,妻子38岁,因为担心一个孩子太孤单,经过辛苦备孕二胎,今年8月24日,妻子在黄石妇幼保健院产科顺利分娩了一个男婴。“妻子属于高龄产妇,怀胎十月非常不容易。好在孩子出生很健康,体重5.7斤,全家原本都很高兴。”
分娩当天,妻子没来奶水,并且身体还比较虚弱,医护就询问他们是否需要月嫂帮忙。
刘先生说,黄石市妇幼保健院内有一家名为“金蓝优护”的月子公司驻点,经医护人员联系,一名郭姓月嫂来到病房。“我们约定了4天服务时间,每天450元,总共1800元。月嫂50多岁,说自己有多年护理产妇的经验。我们请她主要照顾孩子,我来照顾我老婆。”
刘先生说,双方未签订合同,他在病房付款后,对方提供了一张机打票据,上边显示由该月嫂提供A级服务,签单位置是黄石市妇幼保健院产科53床,郭姓月嫂的公司名字是北京金蓝优护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湖北)。
医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