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辽宁省摄影家协会获悉,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组委会认定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获奖者李靖的作品与他人作品高度相似,确定为模仿抄袭,研究决定取消李靖获奖者资格,收回相关荣誉,禁止参加辽宁省摄协举办的评奖和展赛。

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获奖者作品展。
据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组委会9月13日发布的声明,近日,组委会接到关于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获奖者李靖部分参评作品涉嫌抄袭的举报。组委会高度重视,组织专家鉴定,认定其作品与他人作品高度相似,确定为模仿抄袭,研究决定取消李靖获奖者资格,收回相关荣誉,禁止参加辽宁省摄协举办的评奖和展赛。
南都记者注意到,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于9月3日发文公布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评选结果。文章称,经公示无异议,最终评出10位获奖者,其中李靖为商业摄影类。据悉,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