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在任上落马的北京原副市长高朋,今日(9月10日)在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宣判: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今年53岁的高朋,长期在北京任职,曾任顺义区区长、顺义区委书记,2023年1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是当时北京最年轻的副市长,履新副市长一年多,2024年4月在任上落马。
高朋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北京市落马的首个副部级官员。中纪委对其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称,他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其简历上所谓的“经济学博士”,被查出是骗取的。

2025年9月10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北京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受贿、玩忽职守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