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1972年、仅有高中文化的无业男子邓某认为,自己为张某经营的广东省深圳市某技术公司上市提供了帮助,以此要求张某兑现赠送该公司50万股股份的承诺被拒绝,双方产生矛盾。而后,邓某开出300万元的报酬,纠集黄某、零某挟持张某进入其住处,因遭遇反抗,黄某用匕首刺伤张某夫妇及张某岳母王某,并要求张某当场转账1000万元未果,保安赶来,三人逃离,后王某因此死亡,张某夫妇重伤。
2021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邓某、黄某犯抢劫罪,均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邓某、黄某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院认定被告人邓某、黄某犯抢劫罪,均判处死刑,图为创意配图(据图虫创意)
8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复核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邓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黄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黄某限制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