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家三口被害案一审宣判)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发文截图
据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8月18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叶德志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德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叶德志因猜疑被同村的叶某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2025年3月27日晚,叶德志携带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寻找叶某未果,在叶某家门口见到3名被害人,即持菜刀砍击被害人韦某某(殁年69岁)、叶某花(殁年36岁)、何某某(殁年1岁11个月),致3名被害人死亡。叶德志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在家
 
                                     
                                     
                                     
                                     
                                     
                                     
             
             
                         
                         
                         
             
             
             
             
             
             
             
             
             
             
             
             
             
             
             
             
             
             
             
            